轉發《印發關于振興江門市建筑業的意見》的通知

 

各會員單位:

為振興我市建筑業,現將江門市人民政府《印發關于振興江門市建筑業的意見》(江府[2010]5號)轉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,請向協會反映。

附:《印發關于振興江門市建筑業的意見》(江府[2010]5號)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○年三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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